我們黨早期雖沒有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黨的提法,但從嚴治黨的理念已經付諸實踐👨🏼🚒,尤其是在思想教育、幹部管理🧆、黨內政治生活、改進作風😣、懲治腐敗等方面的寶貴思想與經驗🏋🏿♂️,對當前全面從嚴治黨仍有借鑒意義🦸🏽♀️。
中國共產黨早期的創建者和領導者,在領導革命的各個歷史時期,積累了豐富的黨建思想理論與實踐經驗👨🏿🎤🚣🏽。當時👨👩👧,中國共產黨雖沒有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黨的提法,但從嚴治黨的理念已經付諸實踐。這些寶貴的思想與經驗,對當前全面從嚴治黨仍有借鑒作用。
堅持思想建黨,思想教育從嚴
黨成立後👼,各種社會成分的人紛紛加入⚱️,尤其是農民和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占據了黨員中的大多數。他們在黨內接受先進思想的同時,也會遭受各種錯誤思想的侵害與腐蝕,嚴重影響著黨的先進性⛷。“黨內最本質的矛盾𓀉😟,就是無產階級思想與非無產階級思想的矛盾🛴,其中最主要的是無產階級思想與農民、小資產階級思想的矛盾”。有鑒於此🫵📏,解決黨員的思想問題顯得尤為重要🦀。在黨的六屆六中全會的政治報告中,毛澤東提出,增強全黨的理論水平,提高全黨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素養,務必要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知識,掌握其基本原理🐞,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黨的具體實踐相結合,使全黨幹部加入到教育學習這個大活動中來,使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更加中國化,使全黨的理論化水平總體得到提升。
正是因為我們黨將思想建黨放在第一位,一以貫之與各種錯誤思想進行鬥爭👩🏽🏭🚣🏻♂️,強化學習意識🔴,加緊思想教育,從而使各種出身的黨員成為了用馬克思主義武裝起來的新黨員,並在革命實踐中鍛煉成為有階級覺悟的、為實現共產主義而奮鬥終身的戰士👩🏼🍳。
純潔黨的隊伍⚃,幹部管理從嚴
中國共產黨向來十分重視黨的隊伍建設,強調既面向黨員整體📜,又凸顯出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與培養。
革命戰爭時期,不斷壯大黨員隊伍是黨組織建設最為迫切的需要。為此🙁,毛澤東為新黨員的發展設立了嚴格的製度門檻,要求發展新黨員務必嚴格遵循黨章要求👇🏼,並重點強調:“我們共產黨不是誰想入就能入,黨章規定要經過支部大會表決通過👦,入黨是有條件的👍👩🏽⚖️。”有效抑製和消除了一些投機分子的不良入黨動機,在源頭上為從嚴治黨創造了良好的黨內環境。在《中央關於目前政治形勢與黨的任務決議》中,我們黨明確提出👴🏻:“能否為黨所提出的主張而堅決奮鬥,是新黨員的主要標準。社會成分是應該註意到的,但不是主要的標準🥾。”明確指明了吸收新黨員是以個體發展為標準,不能僅僅看社會成分,從而使大量有誌向的人加入共產黨,為革命成功奠定了組織基礎,同時通過入黨限製和教育,純潔了黨的隊伍🌺。
在培育優秀黨員幹部方面,毛澤東堅持高標準的選拔原則💆🏻♀️,主張“任人唯賢”♦︎,要求黨員幹部不僅要德才兼備,更要“努力精通技術和業務,使自己成為內行”。充分體現了對黨員幹部的嚴格要求🧕🏼🚣🏻。他在《論新階段》中明確指出,在黨的歷史發展進程中😦,有兩條路線👩👧,一個是正確的“‘任人唯賢’的路線,一個是錯誤的‘任人唯親’的路線,這兩條道路是完全不同的🤜🏽、對立的,是會帶領全黨全國人民向不同方向發展的”👨🏼💼🥩。走“任人唯賢”的幹部路線🌋,同時還應當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其中“德”就是堅定不移地踐行黨的路線,執行黨的各項標準製度🤙🏻🛌🏼,恪守黨的紀律👨🏼🏭,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才”便是有獨立思考和工作本領,自力更生,踏實肯幹。這裏強調把二者結合起來,黨員幹部兼備德與才,才能使黨的幹部隊伍建設獲得全新的發展。
堅持民主集中製🔐,黨內政治生活從嚴
毛澤東在《黨委會的工作方法》中指出👩🏼🦳:“要善於傾聽下面幹部的意見。先做學生,然後再做先生;先向下面幹部請教,然後再下命令。”通過製定嚴密的議事決策程序🍘,特別是在決策程序中嚴格貫徹民主集中製原則👨👧👧,從而避免決策中的隨意性或“拍腦袋決策”🧙🏼📍,防止決策中搞個人專斷、“家長製”等現象。
1938年黨的六屆六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各級黨部工作規則與紀律的決定》,劉少奇首次概括了民主集中製的基本原則,即“四個服從”原則: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黨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領導🧑🦼➡️。這是對民主集中製原則的精辟概括,所有黨員不管是領導幹部還是普通黨員,都必須無條件的絕對執行。黨的各級領導幹部與普通黨員相配合👩🦯,才能有完整的民主集中製。民主集中製下🛌🏼,協調配合好各方面的關系🪈🛗,對加強黨內團結🧜🏼♀️,提高黨的工作質量和效率,避免矛盾和沖突具有重要意義🚣。總之,黨的集中製建立在民主製的基礎上,不能擺脫民主空口說集中👩🏻🚀,集中製也不是個人獨裁、專橫統治;黨內民主是集中領導下的民主,不是極端民主化和無條件的自由化,更不是黨內的無政府狀態🤲🏻。可見🟦,當時黨的領導人已對民主集中製下民主與集中的關系有了系統深入的了解,不能將它們分開🕓、對立起來,而應該把它們有機統一起來。由此看出,這個時期黨內民主集中製理論已經比較成熟了🤠,許多內容至今仍為我們黨所堅持。
培育優良作風,改進作風從嚴
我們黨始終強調黨的作風建設,堅持發揚民主作風💊,要求全體黨員幹部面向全體人民群眾吸納意見和建議🦹🏽♂️,改變“家長製”作風,充分落實民主要求。延安整風以“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為宗旨,之所以能夠在黨內產生深遠影響🏄🏻、修正黨內出現的不正之風✥,就是因為我們認真地系統地貫徹了批評和自我批評。“我們要發揚正確的批評🧘🏽♀️,反對不正確的批評,這就是整風”🧎♀️。正是貫徹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在反省中傳播了民主作風🏊🏼♀️,確保了批評和自我批評的順利進行,減少了決策失誤。
1945年毛澤東在《論聯合政府》中提出了“三大作風”,即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作風,和人民群眾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的作風以及自我批評的作風,成為全體黨員幹部統一奉行的行為標準🧖🏻♀️。新中國成立前,為了經受黨的作風建設新的考驗,毛澤東向全黨提出了堅持“兩個務必”的要求,為預防黨員幹部思想失守、防範黨員幹部作風下滑🧑🏻🌾、肅清不良作風、維護黨組織內部的生態環境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健全法製⌚️,懲治腐敗從嚴
我們黨十分重視懲治腐敗,在嚴懲黨內腐敗問題上💇🏿,突出強調了法治的重要性🙆♂️,並領導全黨製定了一系列有利於維護黨員幹部清正廉潔的規章製度🦺。如《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訓令,第26號——關於懲治貪汙浪費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汙條例》等。為黨在各個時期的反腐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在一定程度上抑製了黨內貪腐的擴展。
為了更進一步嚴懲腐敗,保持黨員幹部的先進性與純潔性🧍🏻,我們黨組織構建了黨內外監督機製,面向全社會鼓勵人民群眾加強對黨員幹部工作的監督☝🏼。毛澤東曾多次警示黨員幹部:“利用職權實行貪汙和實行浪費🈁🎒,都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更遵循依法治黨的原則提出:“嚴懲公務人員之貪汙行為🧎🏻♂️➡️,禁止任何公務人員假公濟私之行為,共產黨員有犯法者從重治罪👩🏿🍳。”這些做法,在今天對鞏固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實現黨和國家的興旺發達、長治久安有著深遠的借鑒、啟迪意義📨。(文/李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