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6 信息來源: 保衛部
編輯:悠然 | 責編:燕元為提高儲能蓄電池使用管理能力,加強校園消防安全管理,6月15日上午,在燕園校區雙創中心大講堂,保衛部組織開展了儲能蓄電池使用管理專題培訓。北京青鳥安全系統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師李寧作專題講授。各單位儲能蓄電池管理人、使用人、物業主管等相關人員180余人參加。
講座現場
儲能蓄電池通常作為電子產品的備用電源廣泛應用於計算機領域、電驅動交通工具動力以及生活日常。同時作為市電失電情況下,對建築物內必需用電設備進行供電的UPS(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不間斷電源)、EPS(Emergent Power Supply,應急電源),大量使用蓄電池作為備用電源,伴隨使用的便利也帶來了安全隱患。目前管理和維護的有關規定不盡完善,並且尚無強製報廢的規範製度。針對以上隱患情況,保衛部近期對校園UPS、EPS蓄電池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了系統摸排,發現學校儲能蓄電池存量較大,且50%以上已使用超過三年,部分單位存在管理不到位、底數不清楚、危險性認識不充分的情況,如何有效保證安全使用已成為不能回避的重要問題。
李寧作講座
李寧在培訓中表示,通常而言儲能蓄電池的質保期三年,根據保養水平不同,實際使用壽命為3-5年。超期服役的蓄電池外殼、金屬極等部件逐漸開始出現老化、氧化等現象,主要的隱患源包括充電電流過大或電壓過高、接線端虛接、蓄電池殼體裂紋、蓄電池與電纜接觸不良、蓄電池連接電纜劃傷等方面。本次培訓對UPS、EPS電源的常規維護要點進行了詳細說明,強調要密切關註對電源機房溫度的監控。
蓄電池引發火災具有重大危險,具有以下突出特點:火情前期無明火,極易被忽略;燃燒過程中產生大量對人有害的濃煙;熱失控、產生明火後發展迅速,易發生爆炸;連鎖反應迅速,火勢不容易控製。本次培訓對蓄電池起火後的應對方式進行了講解。當電池產生濃煙時,應及時切斷供電電源,疏散人員,打開排煙設施排煙,對電池降溫,要註意佩戴防煙工具處置。如已產生明火,應使用幹粉滅火器、潔凈氣體滅火器或滅火沙撲救,不能使用防火毯等壓滅火焰,滅火時一定使用防酸用具,防止電池爆裂後內部硫酸灼傷人體。火被撲滅後,要等電池模塊完全冷卻後再處理電池。
保衛部對各單位儲能蓄電池使用管理相關人員提出工作要求。儲能蓄電池是比較新的安全管理問題,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安全沒有“如果”,風險隱患要即發現即整改。要從已經發生的事故中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只有警鐘長鳴,才有歲月靜好。要加強安全管理經驗的溝通交流,做好傳幫帶。
保衛部開展本次專題培訓,既是針對新問題、新隱患為相關單位開展安全管理業務工作提供的指導,也是堅持師生人身財產安全至上,管理和服務並舉辦的實事。保衛部將繼續堅持總體校園安全觀,守護師生安全和校園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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