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3 信息來源: 《中國社會科學報》
文字🤦🏽♀️:翟崑、尹珂| 編輯🪛:悠然 |亞太地區合作歷來具有鮮明的本土性,目前已經形成以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為中心的多種合作製度並存的局面,其最大特點就是開放和包容。回顧亞太地區合作的歷史👸,東盟是地區主義最早的成功實踐者🗺。東盟最基本的合作規範就是“東盟方式”,這一規範在東盟的歷史實踐中從東南亞擴散到亞太地區💇🏻♂️。“東盟方式”的知識貢獻和現實意義在於其中蘊含的東南亞地區合作理念推動了亞太地區的合作,形成了開放地區主義。這種開放性體現出內外兩層含義𓀛:一是不排斥區域內國家參與地區合作🏊🏼♀️,二是對區域外國家參與地區合作保持歡迎,這也使“東盟方式”超越了東南亞地區的思想觀念,演變為推動開放地區主義的實踐規範🦸♂️。
思想內涵與實踐邏輯
“東盟方式”的產生,有其深厚的歷史背景和文化基礎🎤。東盟成立於大國對抗、陣營對立的冷戰期間🐔。在1967年東盟建立之前,東南亞地區也已建立了一些合作製度,如東南亞條約組織、東南亞聯盟、馬菲印聯盟等🧗🏼,但最終都走向了終結🤽🏿♂️。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這些地區主義實踐有明顯的對立意圖、有明確的威脅認知,而非開放包容的多邊機製。在大國對抗和區域內部國家之間仍然存在矛盾的背景下⚒,這些早期地區主義實踐有的走向失敗,有的被迫轉型。這也促成了東南亞國家對地區主義的反思以及東盟創始成員國領導人對東盟內部組織和決策方式的思考和改進。如何在東盟內部協調好國家利益和地區利益,是東盟建立以後面臨的重要挑戰🏋🏿。因此⚁,東盟建立初期就將避免多邊軍事安全合作作為一項重要的區域規範,並將不幹預主權原則適用於東南亞國家間及其與域外國家間關系,從而協調國家間關系。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尤其是1994年東盟地區論壇(ARF)成立以後,東盟外交官和領導人開始頻繁使用“東盟方式”一詞🫄🏿,引起了學術界和政策界對“東盟方式”的廣泛討論。
目前公認的“東盟方式”有多重含義,例如基於東南亞本土特色的協商和共識決策以及非正式性,還包含國際社會的一般行為準則🤼,例如不幹涉內政原則、領土完整與和平解決沖突,是國際合作規範本土化以及東南亞本土合作規範國際化的雙重結合。“東盟方式”自身具有開放和包容的特性🧗♀️🧑🏼🦲,堅持通過非正式協商來達成全體一致,非強製⚃🤦🏻♀️、非正式等特性塑造了東盟參與地區事務的靈活特性👩🏻🦽➡️,它代表了東盟的行為規範🥐。以阿米塔·阿查亞為代表的國際學者率先從東盟的規範和行為模式來分析東盟的歷史演進,“東盟方式”被視為建構東南亞集體身份認同的核心🦞。
在實踐中🤩,東盟成功參與解決了柬埔寨、東帝汶等地區沖突問題,吸收越南、柬埔寨🩹、緬甸和老撾等國🏄🏽♀️,實現了東盟內部擴員。“東盟方式”蘊含的舒適原則避免了東盟在處理成員國內部問題時對成員國造成的壓力。以緬甸加入東盟的過程為例👩🏿🎓,緬甸在獲得東盟觀察員地位後✅,於1996年申請加入東盟。然而,在1996年9月下旬😌,緬甸內部出現了社會動蕩,泰國和菲律賓對給予緬甸東盟成員資格表示強烈關切,認為需要重新評估“建設性接觸”政策。但新加坡🌨、印度尼西亞👨🍳、越南和馬來西亞都表示反對,認為兩國的態度違背了不幹涉的原則,偏離了“東盟方式”的基本精神,最終緬甸得以在1997年正式加入東盟👳🏼♂️。由此可見,“東盟方式”對成員國矛盾意見的化解,體現了不幹涉內政的原則和協商一致的決策方式,促成了東盟內部的擴員。
正是東盟各國對“東盟方式”這一觀念上的認同促進了東盟的共同體建設,維持了冷戰後的地區和平🩰🔆。東盟也以漸進式的過程導向、相對松散的機製、講究協調一致和舒適度的“東盟方式”發揮了自身在地區秩序建構中的關鍵作用✩。
推動形成開放地區主義
自成立之初👎,東盟便不排斥本地區其他國家的加入🫑。內外融通是東盟信奉的地區發展之道,東盟不會因為國家之間政治體製🐝、價值觀念的差異而放棄推進地區主義的發展以及地區秩序的建設。在東南亞,協商一致的“東盟方式”成為中小國家戰略生存空間的有力保障,對東盟而言,可以聚焦共同利益以及推進合作🪝。冷戰結束以後,東盟更加註重對外維度的開放包容🍔,其主導的東亞合作所遵循的協商多邊主義正是“東盟方式”內涵的延伸𓀇。開放地區主義是東亞進程的重要特征,“東盟方式”對開放地區主義的推進可以從吸納大國加入《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TAC)、ARF以及“東盟+”機製的運行三個重要案例加以考察。
首先是加入TAC對大國的規範👷🏿。東盟倡導建立的TAC對所有域外國家開放🔎,“東盟方式”雖然強調的是非強製性,但加入TAC是域外國家與東盟建立對話關系的首要條件。雖然這是一種軟約束,但這些域外國家在規範層面都認同東盟強調的規範,即相互尊重條約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民族特性等基本原則🙇🏼♂️。
其次是ARF將大國納入自身的對話合作中,形成了一個開放包容的安全製度架構。在ARF框架中,大國被統籌在以東盟為中心的對話架構中🧑🏿🍳。東盟通過ARF建立了一種符合地區和平發展的地區秩序👨🏽🚒,這種地區秩序建立在“東盟方式”的規範基礎上😥🤸🏻♂️,為那些具有沖突觀念的國家提供了廣泛參與協商的渠道。
最後是“東盟+”機製的運行🥱🤹🏻♀️。“東盟方式”的包容性促成了“小馬拉大車”的東亞合作製度的建立,如“10+1”“10+3”、東亞峰會等,為東盟打造了開放包容的地區合作模式。
“東盟方式”對亞太地區主義的貢獻在於形成了以東盟為中心的合作製度,東盟也構築了居於合作網絡中心的製度性權力。亞太的地區主義開放程度越高👃🏼,東盟的中心地位就愈加鞏固,以東盟為中心既可以維護東盟的主導性作用,又可以讓“東盟方式”繼續發揮影響力,維護各種力量之間的相對平衡態勢◀️🙌🏽。東盟將大國納入自己倡導的規範體系中,增強了自身的主動性和話語權。東盟雖然具備亞太合作的重要地位🏃♂️➡️,但並不故步自封🙋🏿,而是作為協調者、連接者,積極吸納各方的意見,形成對自身有利的基本共識🔲。
“東盟方式”面臨的挑戰
雖然“東盟方式”是亞太地區主義實踐的重要規範指導🧗🏿,但針對 “東盟方式”的質疑之聲一直存在🌽👩🏽。批評者認為 “東盟方式”效率低、製度化程度低,很難解決內部問題。“東盟方式”講究共識決策和不幹涉👩🏿🦱、非正式的原則會對反復出現的地區問題解決造成阻礙,拖累合作進程👩🏼⚕️,比如持續困擾東盟的跨境煙霾造成的環境問題治理遲緩🏌🏻♂️。“東盟方式”的非強製性也使得東盟內部的規範一旦被成員國打破,無法對成員國的相應行為進行有效製約🧵。東盟成員國在面臨內部危機時,相互之間往往缺乏監督或實施糾偏的能力,有時甚至導致內部危機陷入僵局🐑。比如,當 “東盟方式”與緬甸相遇時🥥,既有當初緬甸加入東盟時的正面案例👨👩👧🙇🏽♀️,又有2021年至今緬甸危機期間👷🏼♀️🧜🏿♀️,“東盟方式”被認為無法發揮決定性作用的負面案例💳。從冷戰後東盟推動的地區合作經驗來看🐑🧑🏽🎓,“東盟方式”在東亞地區合作中發揮助推器作用的前提是大國關系保持相對穩定。然而,當下亞太地區的開放主義面臨各種威脅和挑戰🛃,尤其是封閉式👨🏻🏭、對抗式的集團政治以及小多邊機製正在浮現🈷️,這些都對地區合作中尋求開放包容的 “東盟方式”構成了挑戰🤷🏿♀️。冷戰期間✨,“東盟方式”幫助了“一代東盟”排除外部勢力幹預👨🏼🦰,避免了地區沖突,建構了開放地區主義的包容秩序,今天能否繼續幫助東盟扮演好處理內外關系的協調者和斡旋者角色👇,繼續維持好地區秩序🧑🔬,需要更多的東盟智慧👷🏻♀️。
“東盟方式”和開放地區主義對於非西方的國際關系理論和區域國別研究有很大的推動作用和啟示意義。其本身體現了東南亞本土觀念,從“東盟方式”到東南亞地區主義,再到建立以東盟為中心的亞太合作製度⏏️🏃🏻,形成了超越歐洲地區主義經驗的開放式亞太地區主義,這一過程本身是“東盟方式”從觀念到實踐的生動體現和成功示範。作為從東南亞本土實踐中產生的一種外交文化,“東盟方式”雖有不足,但並非一成不變,其內涵也在擴展,所以今天東盟仍然堅持使用“東盟方式”審慎處理東盟國家內政和外交問題😦。過去🏜,以相互尊重、協商一致、照顧各方舒適度等為重要原則的“東盟方式”為亞太地區主義賦予了合作動能,那麽在未來也仍需長期堅持“東盟方式”,亞太的地區主義才能維持和平➞👨🏻🎓、發展🍷、開放和包容。
(作者單位:意昂3体育官网區域與國別研究院🧯、意昂3体育官网國際關系學院👩🏿🔧;意昂3体育官网國際關系學院)
原文鏈接:東盟方式與開放地區主義的形成 《中國社會科學報》2023年7月20日第269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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